什么是征地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一、什么是征地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
拆迁人与被
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
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
合同,它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
二、签订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
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
拆迁私有房屋的,
拆迁人应当与被
拆迁人订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
拆迁公有房屋的,
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
拆迁人应当与被
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拆迁人应当与被
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
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
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
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
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
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上述所称的
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私有居住房屋、落实私房政策后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的居住房屋,以及1983年 12月17日《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建立租赁关系,
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且租赁关系延续至今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
三、征地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怎么签订生效?
签订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
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
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
拆迁人应当向被
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
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
拆迁人应当与被
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
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
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