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损失无法查实时,确定赔偿额有以下几种做法:第一、通过评估
专利权的价值确定侵权赔偿额。对于这种情况,先委托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对
专利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其
专利权的价值确定单位时间的价值,对照侵权人使用该
专利的时间,扣除
专利权人自己实施的比例,可确定出赔偿额。第二、通过合理分析
专利权人产品降价的原因确定侵权赔偿数额。除了侵权行为的影响外,是否还有其他的原因,如因市场对产品需求量的降低、产品的更新换代等。第三、以被侵权的
专利相类似的同等技术含量的
专利许可使用费作赔偿额或以被告的生产规模确定赔偿额。被侵权方可以提出相类似的同等技术含量的
专利,也可请专家提供相类似的同等技术含量的
专利,最后由法院审定;亦可根据被告生产
专利产品的设备数量、设备的先进程度、工人的数量和劳动时间、原材料的消耗等因素,来推定其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数量,以此确定侵权赔偿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