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哪些相关规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需要修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或者增加的内容就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那么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中该包含哪些内容?带着这几个问题我们将为您详解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二、补充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因此,在签订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三、补充协议能内容包括哪些?
1、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约定好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如果用人单位或是劳动者想要调整的话,就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决定。
2、工作时间:双方约定实行计时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将安排乙方补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安排,乙方属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甲方不再作加班处理。
3、教育培训:甲方有为乙方提供学习条件的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以提升自身素养与职业技能/乙方自愿参加甲方提供的培训,正常工作时间外安排的培训不计入加班时间。
4、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内部的一些管理制度,也可以纳入劳动合同补充条款的范畴。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前提,是规章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内部制服与劳动法冲突,那必须以劳动法为准。
上文就是我们对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我们要明确,一定是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是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我们还为您介绍了补充协议能内容包括哪些以及注意事项,...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工留薪补助。这其实与误工费的性质是差不多的了。那么您知道工伤赔偿误工费,也就是停工留薪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一、工伤赔偿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应对
      法律规定,企业必须要与劳动者订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制度,但个别劳动者,特别是在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当中,可能出现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此时企业该如何应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法律条款及风险1、法律条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之日起......


·职工拒绝加班是否可以
      我们发现在本身约定好的工作时间外,用人单位可能会出现延迟职工工作时间的情况,其实也就是安排职工加班。那在这种情况下,职工拒绝加班是否可以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职工拒绝加班是否可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工作,称为加班加点。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


·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要哪些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或其家属,若要想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都是要求要提供一定的认定材料的,否则也就无法作出认定了。那实践中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要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要哪些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技的进步,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也被越来越广泛地意识到。那么,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到底应该怎样进行,又有哪些管理规定?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作了一些了解,希望能对同样想了解这方面问题的你提供一些帮助。一、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1、在工程施工中......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


·私募基金募集禁止推介的方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募集禁止推介的方式有哪些第六条募集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


·刑事赔偿计算有什么标准
      刑事赔偿计算有什么标准一、刑事赔偿计算有什么标准《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一)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要什么条件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要什么条件一、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要什么条件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主要有:(一)在养子女成年以前:解除收养须得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双方在解除收养的问题上,意思表示完全一致。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10周岁以上的......



·石斌律师曾成功办理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办案结果: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石斌律师担任张某一审辩护人一审.判决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经本辩护人代书上诉状后,二审.书面审理作出二审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重审,后.撤回起诉,一审.裁定准许对张某国......


·精神病犯罪是否应当在侦查阶段撤案
      【基本案情】被害人因与嫌疑人有矛盾被嫌疑人打成轻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抓捕嫌疑人。后经法医鉴定嫌疑人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直接撤销案件并释放嫌疑人。问:公安机关直接撤销案件是否合法?   &#......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故意伤害罪从犯怎么处罚
      共同犯罪中需要具体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根据每个当事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进行量刑处罚。那么您知道故意伤害罪从犯是如何量刑的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


·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
      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在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些起诉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才是比较大。那到底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1、......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哪些相关规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结案证明有注明身份证号码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违约赔偿金应该付多少?
·作为出纳对税务罚款是否承担个人赔偿
·如果想在一个公司以技术入股的话怎么入啊?
·我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经朋友介绍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因为在一起我怀孕了。你说我该怎
·他现在在逃,我要离婚要怎样才能
·是否风险代理再诉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诉讼请求退房款及损
·我的车违章扣12分,马上要检了,改该怎么办
·如何申请专有技术知识产权?
·我是一位农民想问一下,我儿子在网落公司上班于2019年7月份
·借钱不还,怎么搞
·合同解除,我现在要求和公司协商解决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结案证明有注明身份证号码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违约赔偿金应该付多少?
·作为出纳对税务罚款是否承担个人赔偿
·如果想在一个公司以技术入股的话怎么入啊?
·我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经朋友介绍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因为在一起我怀孕了。你说我该怎
·他现在在逃,我要离婚要怎样才能
·是否风险代理再诉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诉讼请求退房款及损
·我的车违章扣12分,马上要检了,改该怎么办
·如何申请专有技术知识产权?
·我是一位农民想问一下,我儿子在网落公司上班于2019年7月份
·借钱不还,怎么搞
·合同解除,我现在要求和公司协商解决

热门城市

·玉树律师
·
白山律师
·
衡水律师
·
揭阳律师
·
静海区律师
·
大洋洲律师
·
黔西南律师
·
江北区律师
·
松原律师
·
哈尔滨律师
·
吕梁律师
·
忠县律师
·
大庆律师
·
鞍山律师
·
邵阳律师
·
徐汇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