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继承
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如何
执行?继承人继承
遗产后,被继承人欠下债务的可以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
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
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
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
遗产清偿。二、
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
著作权、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
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
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
遗产。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
遗产之后对于被继承者所留下的债务一般也是要一并继承的,那么就需要用这笔
遗产对债务进行清偿,从而以实际价值为限来进行处理,所以,被继承者死亡不代表着债权就会随之的消失,只要有可
执行的金额都是需要进行偿还所有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