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服检察院批捕的申诉材料需要哪些?1、申诉书一式两份,需是申诉人亲笔签名的原件,要注明联络方式。2、拟提出申诉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3、其他证据材料。嫌疑人对检察院批准
逮捕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
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
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
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当事人申请
再审的,应当提交
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
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
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
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二、检察院批捕的情形有哪些?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
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和报复的;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
逮捕。被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
逮捕。综合上面所说的,检察院进行批捕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服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申诉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在此之前就要准备好所有的证明材料,只有拥有合法的证据才能实施自己的请求,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确定有错就需要立即的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