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一定要公证吗?有创业者询问我们,如果想使用其他公司生产的商品的
商标,与该公司签订
合同后,那么
商标许可一定要公证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提醒您,
商标作为一种
知识产权,一定要注意保护他人知识成果哦。
《
商标法》规定,每一件
商标应签定一份许可
合同,并需要去
商标局进行公证。
一、《
商标法》对
商标许可的规定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使用其注册
商标,必须签订
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并应在许可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
商标局备案,并由
商标局予以公告。向
商标局办理
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备案适宜的,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
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到
商标局办理。客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证管理局指定的
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二、
商标许可备案需提交材料:1、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
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3、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4、
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备案申请书。
三、许可
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许可使用的
商标及其注册证号;2、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3、许可使用期限;4、许可使用
商标的表示提供方式;5、 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
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6、在使用许可人注册
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备案,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
商标数量填报
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备案表,并附送相应的使用许可
合同副本及《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通过一份和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
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
商标数量报送上表示用许可
合同备案表及《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但可以只报送一份使用许可
合同副本。
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备案,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
商标数量缴纳备案费。缴纳备案费可以采取直接向
商标局缴纳的方式,以可以采取委托
商标代理组织缴纳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依照有关
商标业务收费的规定
执行。《
商标法》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
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使用该注册
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应当在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真实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许可一定要公证吗?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只有去
商标局备案公证后,在许可他人使用后,若他人侵权,可以进行维权。
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作为
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
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使用作为
商标所有权中的权利之一,运用的好,可使企业获益多多。对于
商标事宜,如有问题,可以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