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一、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二、注册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允许此类商标分割移转,就会违反商标法的规定,造成同一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有两个商标注册人同时使用,从而发生不同厂家商品混淆。
2、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具有标记近似特征。如果允许将联合商标中的某一个单独转让,也会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3、属于共同所有的商标,某一所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有时,每个共有人如要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商标注册人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在许可期内如将其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
5、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商标权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成立须依法律要求的形式。当事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视为无效,商标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关于商标转让的方式,上文中主要为您总结了三种,包括合同转让、继受转让以及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商标权人转让商标,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而且此程序非常复杂。出于对你利益的考虑,建议在进行商标转让之前,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了解清楚了情况再来办理转让手续。


...

·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发明专利是知识产权保护最重要的一个,因为发明专利的作用是最大的。但是取得发明专利保护权必须向国家机构申请且缴纳一定的费用可以得到保护,那么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申请费1、发明专利900,印刷费......


·专利侵权如何认定,怎样认定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如何认定,怎样认定专利侵权很多时候专利权人的相关权利会因为他人实施的一些行为而受到影响,不是很了解法律的人都认为这样就构成了专利侵权,在尚未作出认定之前,不能这样肯定的说。那么这个专利侵权如何认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的对象......


·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方式有哪些
      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方式有哪些现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分发展,著作权保护已经不再局限于实体保护,保护范围和内容不断在扩大,网络内容的易得性使得传统的著作权保护不足以保护著作人的权益,互联网著作权保护得以应运而生。那么互联网著作权保护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一、技术措施技术是网络著作......


·著作权侵权怎么进行认定
      著作权侵权怎么进行认定从我国的发展趋势上,显而易见的著作侵权行为可能会减少,而处于模糊地带的侵害著作权案列将会增多。我国著作权法目前只是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列举,而没有给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侵权认定的明确标准。因此学会著作权侵权认定就显得至为重要。本文将根据民法基本原理及著作权法的基本规定,对著作权侵......


·商标权的取得原则包括什么
      商标权的取得原则包括什么商标权的取得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而在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授予商标权。实践中,商标权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到底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新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有什么新规定?
      在有些案件中,政府官员大肆敛财,受贿金额冲击着人们的神经,这背后和相关人员的行贿活动密不可分。刑法对行贿罪也有明文规定,并且在刑法修订案(九)中做出了修改。那么如何解读新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结合新刑法有关知识帮您做个简单分......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想要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需要先向有关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相关机构在审查之后才会做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那么你知道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取保......


·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我们都知道一般是需要在符合相应的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申请,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而且,在进行取得使用权之后,双方一般是会签订合同,来进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签订的合同,......


·文物司法鉴定的鉴定范围
      文物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文化遗产,同时也做为商品在市场里流通。如此一来就会出现,法律的纠纷,那么就将需要文物司法鉴定机构来对文物进行鉴定,以此为诉讼提供专业意见,可见文物司法鉴定的重要性。今天就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文物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一、什......



·宣化律师毕成雄辩故意伤害罪应判死刑为无期
          案例基本案情:    本案被告秦军和三个朋友在一家医院门口的烧烤摊上吃饭,遇上来烧烤摊喝酒的被害人翟小飞等七人,由于秦军的朋友李刚认识被害人,就到他们桌上打招呼,但二人却话不投机。被害人有将话锋转......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案情简介】任某在甲公司从事拔鸭毛的工作,每完成一只提成0.24元,每天结算应得提成数额,每月累计后公司于次月通过银行向任某发放。    任某在从事该工作期间,不参加公司考勤,按计件提成,但不到......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是怎样的人身损害顾名思义就是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导致他人的死亡,而此时往往就需要对受害者做出赔偿,其中就包括了误工费。那么这个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人身损害误......


·提起离婚诉讼要符合什么要求
      夫妻离婚是自己做出的选择,而在实际离婚过程中毕竟涉及到很多问题,如果男女双方不能签订离婚协议,也只能去法院离婚了。那提起离婚诉讼要符合什么要求呢?本文将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提起离婚诉讼要符合什么要求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一、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即使是学徒,在理发店也是从事经营性的活动,未满十六周岁都算童工。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鞠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加工厂的加工费给货主一直拖着不给,怎
·跟人家签合同,要什么证件?
·盐边县看守所的电话是多少
·重金聘请律师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行政赔偿
·我现在在澳洲,抚养权归我,由一直在外婆家从出生到今年的农历
·要求被告张志国支付原告冯中策交通事故车损赔偿费3780元。
·陈律师你好 想离婚可以委托吗?
·什么是累犯?累犯会从重处罚吗?
·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没帮买社保、这三个多月被降扣工资、现在叫我走人,请问我可以要得补偿吗?我在这工作
·把我姑妈一人放在家,现在己不能自理,我该怎么办?表哥表示无语。国家对这种管不管?
·老爷子今0了,去医院看脚痛,结果医生说可以治疗,要做小针x,在屁股上做了一次现在发炎了,屁股还
·早生早育,你好,你好,那你可以去缴纳处理为好


推荐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鞠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加工厂的加工费给货主一直拖着不给,怎
·跟人家签合同,要什么证件?
·盐边县看守所的电话是多少
·重金聘请律师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行政赔偿
·我现在在澳洲,抚养权归我,由一直在外婆家从出生到今年的农历
·要求被告张志国支付原告冯中策交通事故车损赔偿费3780元。
·陈律师你好 想离婚可以委托吗?
·什么是累犯?累犯会从重处罚吗?
·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没帮买社保、这三个多月被降扣工资、现在叫我走人,请问我可以要得补偿吗?我在这工作
·把我姑妈一人放在家,现在己不能自理,我该怎么办?表哥表示无语。国家对这种管不管?
·老爷子今0了,去医院看脚痛,结果医生说可以治疗,要做小针x,在屁股上做了一次现在发炎了,屁股还
·早生早育,你好,你好,那你可以去缴纳处理为好

热门城市

·普陀区律师
·
潜江律师
·
舟山律师
·
滨州律师
·
包头律师
·
阿拉善律师
·
开州区律师
·
抚顺律师
·
澄迈律师
·
庆阳律师
·
长沙律师
·
贺州律师
·
林芝律师
·
宿州律师
·
大足区律师
·
伊犁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