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离婚孩子有权分得财产吗
一、夫妻
离婚孩子有权分得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
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
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婚生子女,否则婚生子女是不参与
离婚财产的分割的。
二、
离婚应该如何分得更多财产
1、如果双方通过协议
离婚方式
离婚的,在协议时可以提出对自己更有利的财产分割方案,只要对方能够同意并以约定好的
离婚协议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就会按照双方约定的分割方案进行分割。在协议
离婚的分割方案对自己有利的情形下,这是能够最快捷、最方便
离婚的方式。
2、如果双方通过诉讼
离婚方式
离婚的,则必须寻找一些能让自己多分财产的证据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相对应的,没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就可以多分了。
3、如果另一方没有上述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行为,但是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也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损害赔偿。这相当于换种角度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