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的
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专利侵权诉讼的具体
管辖规定如下:1. 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
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2. 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
专利方法的,由该
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3. 未经
专利权人授权而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
专利的,由许可方或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如果被许可方或受委托方实施了
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或受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4.
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了
专利的,由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如果被许可方实施了
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5.
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转让超过其应有份额的
专利权的,由转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如果接受方明知对方越权转让而仍然接受,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可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6. 假冒他人
专利尚未构成犯罪,但给
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冒行为地或损害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
管辖,如有困难,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二、
专利诉讼的类型有哪些1、
专利行政案件,即以
专利复审委员会或
专利局作为被告的
专利行政案件,包括应否授予发明
专利权的纠纷案件、宣告授予的发明
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
专利权的纠纷案件、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2、
专利侵权案件,即
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对
专利侵权行为人提
起诉讼的案件,包括:侵犯发明
专利、实用新型
专利和外观设计等
专利权的案件。3、
专利权属纠纷案件,即以
专利权或
专利申请权归属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作为原、被告的案件,包括
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和
专利权属纠纷案件。4、
专利合同纠纷案件,即包括
专利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转让
合同纠纷案件和
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纠纷案件等。5、其他
专利纠纷案件,包括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纠纷、
专利申请公布后
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已经获得许可和没有获得使用
专利的许可的
专利侵权诉讼的
管辖权是有差异的,纠纷在发生之后,虽然需要确定
管辖法院,但是确定确定之前首先需要做的是,收集对方确实侵犯了
专利的证据,否则即使向法院
起诉,也会由于无法承担举证责任而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