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保险与商业
保险有什么区别
1、目的不同
工伤
保险作为一种社会
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企业必须参加。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
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参加。
工伤
保险作为一种社会
保险的特点注定了它与商业
保险具有完全不同的目的。工伤
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是在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致伤、致残、死亡后,对受害者或其遗属提供的
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伤
保险的
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与企业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作为商业
保险的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则是以赢利为目的。虽然它也能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保障,但带有较为显著的商业色彩,即商业
保险公司设立该险种,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商业
保险公司完全可以从赢利的角度,不接受那些职业危险性很大的企业雇主和职工参加
保险,但工伤
保险却可以向这些企业雇主和职工提供
保险,因为工伤
保险是一把维护企业生产正常进行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2、
保险对象不同
工伤
保险的被
保险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商业
保险的实施对象是符合
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任何人,
保险人与被
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双方根据
保险合同产生权利与义务。虽然只要是符合
保险公司
合同规定条件的人都可以投保,但
保险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接受职业危险性很大的企业和职工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所以,它的实施对象范围相比工伤
保险的范围有很大的局限性。
3、实施方式不同
工伤
保险的实施方式是强制实施的,它是社会
保险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强制属于实施对象的企业必须参加的社会
保险,不管企业和员工是否愿意。而商业
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投保人自愿投保,
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保险合同,并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
4、保障水平不同
工伤
保险作为一种基本的
保险,一般来说,它提供的保障水平仅是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生活贫困线,低于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
保险,是一种临时的
保险,
保险的金额是由
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投保人按规定缴纳
保险金,当发生
保险事故时,
保险人按
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
保险金。所以,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
保险水平是依
保险人与被
保险人签订的
保险合同和投保人缴纳
保险费的多少而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被
保险人只要符合
保险合同所规定的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保障水平的高低就看投保人的投保金额的多少,也即看投保人的缴费能力的大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