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认定
专利侵权行为
一、应该怎么认定
专利侵权行为?
1、未经许可制造
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
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
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
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
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
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
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
专利的行为;
7、冒充
专利的行为。
二、
专利侵权的责任有哪些?
(一)行政责任
对
专利侵权行为,管理
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
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
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 。
2、赔偿损失。
侵犯
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
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
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
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
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刑事责任
假冒他人
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属于
专利权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
专利权:
(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
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
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 在
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
专利的;
(四)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
专利的;
(五) 为提供行政 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
专利药品或者
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
专利药品或者
专利医疗器械的。
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对
专利侵权的行为有明确规定,像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为了科学研究而使用相关
专利的这都不属于
专利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
专利权侵权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