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一、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
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5)宣读勘验笔录。是否允许由
仲裁庭决定。
二、
劳动仲裁开庭的答辩技巧
1、
劳动仲裁被申请人应当在
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
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
仲裁程序的进行。也就是说,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可能对自己
仲裁结果不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25条的规定,
仲裁委员会受理
仲裁申请后,应当在
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
仲裁规则和
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
仲裁申请书副本和
仲裁规则、
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收到
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
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
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
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
仲裁程序的进行。
三、
仲裁裁决不服的处理?
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做出
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
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涉及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做出
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
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
仲裁裁决对提出
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
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未提出
起诉的劳动者申请
执行,人民
法院应当受理。
不管是怎样的劳动争议,要是当事人申请
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话,则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一旦争议拖久了,势必会造成更多的损害。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
劳动仲裁的裁决一般是在受理
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