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结束后的行政诉讼能否羁押违法者?审理结束后的行政诉讼不能羁押违法者,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
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行政处罚。二、行政诉讼后判处的行政
拘留和刑事
拘留的区别1、性质不同刑事
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备惩罚性;行政
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
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进行的;行政
拘留则是根据《
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的。但是不管是刑事
拘留还是行政
拘留,都是需要有
拘留证的。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
拘留人送
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
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
拘留人的家属。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
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
拘留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的人。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刑事
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
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
拘留最长期限是15日。对于触犯了行政法律规范的主体,若是犯罪情节比较轻,那么适用的是
拘留的处罚,此虽然因为违法故此人身自由被限制了,但是却并不隶属于羁押,只有刑事
拘留财隶属于羁押的范畴。而羁押的时间,一般是可以用来折抵刑期的,但是行政
拘留是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