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后
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后
取保候审的,还是可以判刑的,监视居住只是在违反刑事案件后的一种强制措置,在
法院审理审判后还是需要按照判决服刑的,除非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才不会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
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
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
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
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
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
逮捕;需要予以
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
拘留。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和
取保候审都是属于司法强制手段,对于监视居住期限后还没有进行判决处理的,可以向
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的才可以办理取保程序,但后期司法机关还需要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