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告离婚适用条件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公告离婚可不像字面理解的意思那样简单,要让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离婚是有条件的。要避免发生法院驳回你公告离婚的请求就需要知道公告离婚适用条件有哪些。以下是我们为您做出的相关解答。





公告离婚适用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事实。
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杳无音讯或者查无住址必须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断,更不能是隐瞒真实情况的虚假情况。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诉讼请求时有义务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关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被告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是适用公告离婚的前提。
只有夫妻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另一方才能公告离婚。被告人下落不明并不必然被依法宣告失踪。只有符合《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的宣告失踪的条件,即被告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查找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仍杳无音讯的,才能被宣告为失踪人。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原告与被告的离婚就不会被准予,原告暂时就不能与他人结婚。
(三)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要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并且要遵守法律关于公告期的规定。
由于被告人下落不明,因此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用公告方式送达,需要注意的是公告离婚有两个公告期,无论是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向被告送达起诉书,还是人民法院在判决后向被告送达判决书,发布公告的公告期都不能少于60天。对于出国后失踪的被告人,公告的期限还要延长至6个月。
(四)被宣告为失踪人的配偶起诉离婚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不用调解。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依据的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是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客观事实,所以无须调解。
(五)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且不能被撤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此,解除婚姻关系就会成为定局,既使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也只能撤销宣告失踪的判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改变的。
公告离婚适用条件就是以上这些了,如果您要公告离婚,就需要好好进行了解,以防费时费力还不讨好。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就没有人可以欺骗到您。如果您还想了解公告离婚的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费用一方可以拒绝承担。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的,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法定的过错行为,除非是属于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情况。那么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呢?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与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一样,有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分为协议分割和......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
      现如今离婚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夫妻由于种种原因走到了婚姻的边缘,有一些离婚案件是一方同意的,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该怎么办?法院会判决离婚吗?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关注的,我们为您来解答。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并且此时要求是男女同时符合,而不是只有一方符合就可以。那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男女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结婚登记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准予办理离婚手续的最大原因是可以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否则的话是不能轻易允许离婚的。实践中,有一些情况下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那到底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


·复制权的内容是什么
      复制权的内容是什么一、复制权的内容是什么我国《著作权法》原第52条修改为:“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去掉了“临摹”。临摹,据辞海解释,泛指以名家书画为蓝本,模仿学习。临摹也一种复制......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是否可以相互借贷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企业是否可以相互借贷借贷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是日常生活中常发生的,对融通资金,互通有无,满足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如果有的企业违反法律的规定相互借贷,......


·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撤销权什么情况下可以消灭?
      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撤销权什么情况下可以消灭?撤销权是一种权利,需要妥善运用,当然拥有撤销权的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我们需要知道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撤销权什么情况下可以消灭?我们会为您做出解析,请仔细阅读。?一、......


·正在服刑的罪犯的范围
      主刑已经执行完毕而正在执行附加刑的或者被单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是否属于“正在服刑的罪犯”?  我国刑罚体系由主刑及附加刑构成,附加刑是刑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无论单独运用还是附加适用都是刑事......



·南通律师谈撕毁的借条能否追债?
      徐某某曾拖欠马某某货款125880元,并出具欠条,但欠条已经撕破,撕破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本案中,徐某某仅仅将欠条撕破,当面扔在垃圾桶里,与常理不符。在结帐过程中,徐某某辩称以发票欠条冲抵货款,在逻辑上难以成立。律师释法:根据双方提供的证......


·镇江市看守所开通预约平台,律师提前安排会见在押人员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平台是指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依法会见羁押在看守所在押人员时,可以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事前预约,提前安排在押人员家属、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减少等候时间。(一)家属会见  1、准予会见的人员限于罪犯的近亲属及监护人。......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一、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条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主要股东......


·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一、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1、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根据中国《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至2名监事......


·安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近年来,安徽房地产业在不断的发展,每天都会有大量的房屋售出。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利益的诱惑,很多人利用这种机会设置陷阱,因此面对鱼龙混杂的房产市场,买卖合同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合同也分为有效和无效的情况。所以我们总结此文为您介绍安徽房屋买卖合同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公告离婚适用条件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有同学向我借了一万块钱,但是他的学*不好,这个借条上不通顺,他不归还我一万块钱
·有没有享受工伤赔偿的权利?
·手指骨折得赔多少钱算得上十级san
·147万,2012年,共4张借条,大部分是现金,电话有时接,
·律师您好,我和朋友一起开人力资源公司,前段时间,他一直在外地送一批工人到各地,两个多月时间,后来说没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信用卡的问题
·同事借钱没还跑回四川老家去了,我现在在浙江,想去法院起诉他,
·请问可否在要求公司赔偿?
·我不想离婚,你好,你好,鉴于此种情况如果对方执意离婚,您可
·律师我弟和我弟的老板开*场被公安机关于8月24号抓
·请问一下工伤是怎么算的呢
·自然灾害补贴款,你好!属自然灾害的房屋严重受陨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我有同学向我借了一万块钱,但是他的学*不好,这个借条上不通顺,他不归还我一万块钱
·有没有享受工伤赔偿的权利?
·手指骨折得赔多少钱算得上十级san
·147万,2012年,共4张借条,大部分是现金,电话有时接,
·律师您好,我和朋友一起开人力资源公司,前段时间,他一直在外地送一批工人到各地,两个多月时间,后来说没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信用卡的问题
·同事借钱没还跑回四川老家去了,我现在在浙江,想去法院起诉他,
·请问可否在要求公司赔偿?
·我不想离婚,你好,你好,鉴于此种情况如果对方执意离婚,您可
·律师我弟和我弟的老板开*场被公安机关于8月24号抓
·请问一下工伤是怎么算的呢
·自然灾害补贴款,你好!属自然灾害的房屋严重受陨

热门城市

·和平区律师
·
綦江区律师
·
秦皇岛律师
·
恩施律师
·
嘉峪关律师
·
厦门律师
·
榆林律师
·
清远律师
·
巴音郭楞律师
·
吉林律师
·
鸡西律师
·
嘉义律师
·
松原律师
·
马鞍山律师
·
胡杨河律师
·
乐山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