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1、
合同签订后进入
执行阶段,业务经办人员应随时跟踪
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
合同对方可能发生
违约、不能履约或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企业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
合同的,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针对
合同对方
违约的情形,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要求
合同对方继续履行
合同
继续履行
合同是
违约对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本企业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
违约对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本企业就有权要求
违约对方继续履行原
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
合同对方支付
违约金
合同对方
违约的,本企业可按照
合同约定要求
违约对方支付
违约金。
(3)要求定金担保
合同对方
违约,企业可按照
合同约定及《民法典》向对方收取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违约对方履行债务后,可将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违约对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对方因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有权提出索赔,具体赔偿金额可由业务经办部门会同法律顾问与
合同对方协商确定。
3、企业自身
违约的,业务经办部门或人员应与
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将解决办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经批准后承担相应责任、履行有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