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注册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对于
商标,是
商标注册人的无形财产,一旦注册成功,权利人可以对抗第三人。但是,实践中,会发生恶意抢注
商标的情况,这是违规行为。那么,恶意抢注
商标将如何惩罚?恶意抢注人会怎么处理呢?
恶意注册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
商标。一般是他人使用在先,而且有一定的名气,但是没有注册的
商标,最容易被其他的人抢先注册。
1、
商标法对
商标的保护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获得
商标法的保护。这就给抢注份子提供了条件。
2、
商标一旦被抢注,被抢注的申请人要么高价买回,要莫就不能再使用自己已经打出广告的
商标,进退两难。而抢注
商标人则获利。
抢注的衡量标准:
一般很难定位,被抢注的申请人都找不到证据证明别人是抢注自己的
商标。只有当
商标的名气很大,具有广泛的市场时,才能够被认知,从而找回自己的
商标。
根据
商标法,第27条已经注册的
商标,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
商标局撤销该注册
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
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
商标。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
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
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向
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