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合同中
违约金是什么
第一,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
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
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
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
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第二,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
违约金与约定
违约金。法定
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
违约金;约定
违约金是指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
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
违约金。
如果
合同中没有规定
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
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
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
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违约时应当根据
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购房者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违约时应当根据
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
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
违约金的,
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