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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收集原则及程序有哪些

刑事证据收集原则及程序有哪些 一、刑事证据收集原则及程序有哪些 1、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 2、收集证据要有目的,有计划。 3、收集证据要客观、全面。 4、收集证据要深入、细致。 5、依靠群众与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 6、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意保守秘密。 7、证据必须及时固定,妥善保存。 二、刑事诉讼证据如何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不符的证据,就是无罪的证据)。 3、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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