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离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
离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
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
离婚意愿以及对
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房产证加上名字就能参与财产分割么?仅
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五)双方自愿
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
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
离婚条件的,填写《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
离婚证;
(八)颁发
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