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解除
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
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
因约定的解除
合同的条件成就解除
合同和因不可抗力解除
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自不待言;因一方声明不履行或一方
违约,对方有权通知一方解除
合同亦无疑义。
问题是
违约方可否根据第94条第(2)、(3)、(4)项请求解除
合同?如甲方迟延履行,乙方向法院告其
违约,并要求其实际履行,对方可否要求法院解除
合同而免除其实际履行义务?原经济
合同法的规定很明确,只有
违约方的相对人可通知
违约方解除
合同。
合同法第94条、第96条从文义上看似不禁止
违约方援引第94条解除
合同。考虑到
合同法虽然没有规定实际履行原则,但全面履行本身包含有实际履行的内容,为保证当事人按
合同约定履行
合同,使对方能圆满实现订立
合同的目的,应认为
违约方不得通知对方解除
合同,只能等待对方通知解除
合同。
二、
合同解除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的程序,因解除的根据不同而不同。
协议解除该因协议生效而使原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其他情况因一方解除
合同的通知使原
合同解除。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自办理该批准、登记手续时起,
合同解除。
通知解除又称法定解除,属于形成权,只要通知对方即有效(通知须送达对方,否则对方有权继续履行)。
对方有异议的,应自行请求司法救济,但救济的方式,并非
起诉对方
违约或侵权,只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合同的效力。法定解除权的行使
合同法新增加了期限限制。该期限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时间内。
但是,催告并非行使解除权的前提。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的,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依法取得解除权的,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行使该权利。没有在该期限内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当事人不得以对方没有催告进行抗辩。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尽快行使其权利。
一般情况下,在因一方出现可导致
合同解除的
违约情形时,守约方是可以行使
合同解除权,来解除
合同的,但解除
合同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解除。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对方
违约的情况而导致您有解除
合同的想法时,一定要仔细分析是否满足
合同解除的条件,并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解除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