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
离婚夫妻在签订
离婚协议书后,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然后就不履行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那么
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
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怎么办
当事人可
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
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
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最后,为您说明一下,可以申请
执行的法律文书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法院制作的具有
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第二类是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法院
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公证机关制作的具有强制
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由法院
执行的仲裁裁决书;第三类是法院制作的承认并
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
二、
离婚协议能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吗
关于
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
执行的。强制
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
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
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
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
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
执行。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在
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需要先提
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再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强制
执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