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评估方式是什么?
在对
专利进行评估时,首先要考虑、研究
专利的有效性、种类、权利期限等与
专利自身密切有关的问题,准确把握影响
专利价值的基础性因素。
(1)有关“
专利”是否已获批准的
专利,已获批准的
专利是否已经过异议程序。
“
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也属于
知识产权,可以转让或许可。但申请案存在批准或驳回两种可能的情况,两种情况下其价值完全不同。受让方或被许可方须调查清楚对方的有关技术或新产品究竟是“已申请
专利”,还是“已获批准
专利”。如果有关
专利业经异议程序,且异议已被宣布不成立,则有关
专利效力的可靠性就高,因而在同等条件下评估出的价值相对较高。反之,没有经过异议程序的
专利,其评估价值相对较低。
(2)有关
专利的种类。中国《
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不同类型的
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其中实用新型
专利和外观设计
专利未经过实质审查,日后极有可能有人向
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该实用新型
专利或外观设计
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这两种
专利的价值评估不可与发明
专利的价值评估同等对待。
(3)有关
专利属于“第一
专利”还是“第二
专利”(从属
专利)。按照国际条约与中国《
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第二
专利的实施须经第一
专利的权利人许可,第二
专利的权利人无权独立许可第三方实施其
专利。如果未经第一
专利的权利人授权,第二
专利的权利人无权与第三方谈判许可
合同。但第二
专利的权利人有权转让自己的
专利,此时,受让方应了解清楚自己受让该第二
专利之后,与第一
专利权利人合作的可能性或取得强制许可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取得第一
专利权利人许可的难度较大,则第二
专利的价值会相应降低。
(4)有关
专利的权利人是否有按时缴纳
专利年费的可靠记录。
漏缴
专利年费可能导致
专利被撤销。虽然法律规定有恢复程序,但麻烦太多。如果真的转让一项漏缴年费但可能恢复的“
专利”,则评估中须将恢复程序中的花费及一旦无法恢复而带给受让方的损失,都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
专利的价值。
(5)
专利距离保护期届满的期间。
这可能是影响
专利评估最重要的因素。由于
专利保护期不可续展,该影响比其在
商标评估中重要得多。如果
专利保护期只剩下两年,该
专利的价值反倒容易评估了。因为,无论权利人怎样评估其
专利,受让人决不可能接收高于、等于或接近于受让人两年预计利润的总和。
(6)有关
专利是否涉及侵权诉讼、无效诉讼等
专利纠纷之中。一旦有关
专利被卷入这类诉讼,尤其在法院未下裁决之前,其评估须在按照一般评估方法评估出的价码上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