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

越来越频发的交通事故让我们心惊,从而时刻要求自己行车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但是有的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却选择肇事逃逸,这种行为是让人不齿的。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序是什么?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我们为您一一解答,请仔细阅读。

一、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

1、违法嫌疑人到案后,警察询问,制作询问笔录。

2、调查事实,搜查证据。

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重的,拘留。

4、处罚前告知处罚内容。

5、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并通知家属。

6、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申请听证。对拘留不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可申请暂缓执行。

7、不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送拘留所执行。

二、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二)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肇事逃逸行政拘留是必不可少的,找到犯罪嫌疑人之后就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拘留,然后根据情况进行审判。没有出现伤亡只是简单的金钱赔偿,一旦有人在事故中死亡,就会进行刑事处罚。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不能肇事逃逸,那会加重自己的罪行。




...

·应当指定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应当指定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有哪些一、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


·刑法修正案九偷税如何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偷税如何处罚一、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偷税的定义1、关于偷税的定义: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不缴或少缴税款,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不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决怎么办?
      不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决怎么办?一、不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办?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
      寻衅滋事在生活中时有发生,不仅破坏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利益,还给他人带来伤害。所以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利益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请继续往下阅读。一、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一)随意殴打他人......


·刑事案件申诉需要什么材料
      申诉针对的是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但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诉,否则的话也是不会被受理的。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光了解申诉的时间还不够,还要知道刑事案件申诉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具体解答。一、刑事案件申诉需要什么材料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


·合同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合同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


·发明专利有哪些分类,发明专利包括哪些
      发明专利有哪些分类,发明专利包括哪些发明专利是指前所未有、独创、新颖和实用的专利技术或方法;发明分为方法发明和产品发明,发现及抽象的非发明;发明专利在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及外观专利三种专利类型中的技术含量及价值是最高的,因此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


·商场遇到顾客在商场受伤处理流程
      商场遇到顾客在商场受伤处理流程伴随商场规模的扩大,相应的一些问题也会随之产生,顾客在商场受伤处理流程也是一些商场的经常头痛的的问题,特别是当遇到了一些很难缠的顾客,商场往往就会麻烦丛生了,问题被拖得迟迟不肯解决,还会对商场的声誉造成一定程度......


·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是什么
      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是什么一、公司并购的不同类型对员工的影响不同企业之间,由于所有制、地域、传统、行业和历史之间存在的差异,导致企业文化具有很强的个性,相互之间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性。不同的并购,人事调整的处理导向是不一样的。1、强势吸纳......



·交通事故中律师可以提供的的服务
      一、咨询、代书;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根据当事人的需要,为他们代为起草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二、代为办理机动车保险手续;代为保险理赔;事故发生后,我们可代理您与保险公司交......


·南通律师谈担保的注意事项、担保债务的处理
      顾先生的朋友马先生向葛先生借款7.5万元,约定日前还清。顾先生在借条“担保人”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可借款到期后,葛先生多次催讨,马先生避而不见。7个月后,葛先生就对顾先生紧追不舍。其实,顾先生无须担忧。因为,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雇佣劳务派遣工有哪些风险
      雇佣劳务派遣工有哪些风险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一般称之为劳务派遣工。那么对于单位来讲,要是使用劳务派遣工来工作的话,可能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雇佣劳务派遣工有哪些风险(一)劳务派......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有什么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率是多少?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率是多少?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简单的来讲,就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律师费用
·如果签订合同时约定优先权,但诉讼时并未主张,在破产程序中是否还可以认定其优先权其
·因为我爸突然摔伤住院治疗和死亡,我临时请假回家,老板扣除我三天工资,老板的做法合
·无证驾驶拘留
·购买机器后经常出现故障,购买机器后经常出现故障
·保亿物业费催收是你在做吗
·您好,有一笔货款至今未给,电话不接,没有欠条,有微信和短信的
·债务如何偿还,父亲生前借钱为儿子买房结婚
·女方诉讼离婚要求平分财产,首先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平分财产,
·同事借钱不还不接电话失去踪迹
·你好!请问两个摩托车相撞,都没有证件怎么办?甲方轻伤,乙方重伤,乙方已经报案了,甲方如何处理?
·办理离婚已经分居十多年了,有一个女孩一个男孩,孩子一直他抚养


推荐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律师费用
·如果签订合同时约定优先权,但诉讼时并未主张,在破产程序中是否还可以认定其优先权其
·因为我爸突然摔伤住院治疗和死亡,我临时请假回家,老板扣除我三天工资,老板的做法合
·无证驾驶拘留
·购买机器后经常出现故障,购买机器后经常出现故障
·保亿物业费催收是你在做吗
·您好,有一笔货款至今未给,电话不接,没有欠条,有微信和短信的
·债务如何偿还,父亲生前借钱为儿子买房结婚
·女方诉讼离婚要求平分财产,首先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平分财产,
·同事借钱不还不接电话失去踪迹
·你好!请问两个摩托车相撞,都没有证件怎么办?甲方轻伤,乙方重伤,乙方已经报案了,甲方如何处理?
·办理离婚已经分居十多年了,有一个女孩一个男孩,孩子一直他抚养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
信阳律师
·
两江新区律师
·
新余律师
·
兰州律师
·
大连律师
·
东莞律师
·
泰安律师
·
温州律师
·
西城区律师
·
焦作律师
·
延庆区律师
·
盘锦律师
·
承德律师
·
抚顺律师
·
徐汇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