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有哪些内容
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
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
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二、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
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
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
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