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约定
仲裁应注意哪些1、要有申请
仲裁的意思表示。2、
仲裁事项:
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
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
仲裁。3、选定
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
仲裁委员会,仅有
仲裁地点而没有
仲裁机构的,
仲裁协议无效。凡因
合同引起的或与
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
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民商事
仲裁不实行地域
管辖和级别
管辖,而实行协议
管辖。通过
仲裁解决
合同纠纷,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
合同中设置的
仲裁条款和在
合同之外就解决该
合同纠纷专门达成的
仲裁协议。二、不服
仲裁裁决还能去
法院起诉吗?不能。
仲裁和
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
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
法院提
起诉讼,
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
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
法院起诉或者提起
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
仲裁。这就是
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
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
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
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
管辖权的
法院,即向被
执行人住所地或被
执行财产所在地
法院提出申请,由
法院来强制
执行仲裁裁决。另外,
仲裁中的财产
保全也是由有关
法院,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
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
法院裁定
执行的。
仲裁与诉讼相比,具有简便快捷的优点,因此许多当事人在签订
合同时,把解决
合同纠纷方式首选为
仲裁。但是在
合同中订立
仲裁条款时,有的当事人往往因为表达不完整而致使约定的
仲裁条款无效,从而在纠纷发生后不能达到请求
仲裁解决纠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