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
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民法典规定
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
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
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
合同的话视为不定期租赁,238条规定的融资租赁
合同,270条规定的建设工程
合同,330条规定的技术开发
合同,342条规定的技术转让
合同;民法典138条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141条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予、抵押
合同,185条规定的抵押
合同,210条规定的质押
合同等等。二、
合同形式在什么时候约定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合同依法成立的受法律保护。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
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和手段,是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
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
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
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
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
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
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
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
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因此,
合同采用何种形式,可由当事人签订
合同之前约定。现代各国对
合同形式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
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此外,在订立
合同的时候,我国法律有要求,当事人订立
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