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遗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遗产的分割是继承开始后多个继承人分配
遗产,从而取得各自应继承份额的行为。分割
遗产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1)
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
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有遗嘱的还需要按照遗嘱的相关条款来进行处理。(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该原则要求在
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的
遗产份额一般应由其母亲代管。(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相互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
遗产分割问题。(4)有利于生产、生活与不损害
遗产使用价值原则。在分割
遗产时应当充分考虑
遗产的性质和继承人的特点,在尽量不损害
遗产的使用价值的基础上实现物尽其用的目标。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
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
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二、
遗产分割的的方法有哪些?
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实物分割。(二)变价分割。(三)补偿分割。(四)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
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
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
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对于
遗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来处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
遗产的分割应当看是否存在遗嘱,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的,则必须按照遗嘱中的相关条款来对
遗产进行分割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法定继承人分割
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