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法律规定构成累犯的要被从重处罚。而我国的累犯具体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他们的构成条件是不太一样的。那么您知道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内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二、如何认定特殊累犯

1、构成特殊累犯的犯罪性质有三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并且强调“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修正案的内在逻辑就是,修正后的特殊累犯并不需要累犯的前罪和后罪在性质上完全统一,也就是说不再是一一的对应关系,而是可以交叉对应,亦即明确规定特别累犯的前罪和后罪都可以是这三类犯罪中的任何一种,这将会导致特殊累犯由一大类增加为九大类。这样的制度安排使得特别累犯在范围上具有极大的扩张性,有打击面过宽之嫌,特别累犯与一般累犯在本质上无甚差别。同时累犯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人较之累犯性质不同的犯罪行人,其人身危险性和重犯的可能性要大得多。作为累犯的前后两罪在法律和行为上具有特定联系,反映了行为人的特殊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若考察外国立法例我们会注意到,虽然各国对累犯制度的规定都具有自己的特点,但是各国立法仍存在普遍的共性,即都明确要求累犯的前罪与后罪属同一类犯罪,都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再犯同类犯罪为构成累犯的要件,亦即前后罪同性质是构成累犯的前提,此乃各国立法之通例。至于特别累犯,则更要求前后罪罪质的一致性。因而为了避免《刑法修正案(八)》对特殊累犯修正可能导致的特殊累犯数量的大量增加,并进而导致刑法重刑化,我们主张特别累犯的前罪与后罪应当限定为相同种类的犯罪,这样的规定既符合特别累犯制度设立的初衷,又能更有效的保障刑罚目的的实现,还能与国际通例相契合。再者,我们还应将构成特殊累犯的主体限定为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的主犯,这是我国宽沿相济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属于有组织性犯罪,“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是其必然的特征,如果按照修正案的规定,上述主体在任何时候再犯三类犯罪中任一罪均可构成特殊累犯,这显然对于这些犯罪中的从犯、帮助犯有打击过度之嫌,不利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2、未成年人累犯问题。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上述规定带来了一个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即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可否构成特殊累犯?未成年人不应构成特殊累犯。首先,从我国刑事政策的传统看,适用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规定始终是刑事立法的重要取向。相比成年人,未成年人在生理上心智上相对不成熟,其对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也要比成年人弱,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在一定程度上有别于成年人犯罪。例如在规定刑事责任年龄时,立法者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点,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范围作了限制性规定,规定对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的刑法传统始终是持宽宥态度的。其次,从国外立法例的视角看,国外刑事立法普遍规定累犯的前罪和后罪均必须发生在成年之后,若前罪是发生在未成年时,无论后罪发生时成年与否都不构成累犯。如《俄罗斯刑法典》第18条规定,一个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实施犯罪的前科,在认定累犯时不得计算在内。罗马尼亚以及泰国刑法也有类似的规定。由此可见,保障未成年人人权和基本权利已日益成为国际刑事立法的大势所趋。再次,我国《刑法》第
17条已经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若体系性地考量《刑法》第17条和《刑法修正案(八)》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的上述从宽处理规定,我们认为,未成人犯罪的,除不以一般累犯论处外,也应当排除于特殊累犯之外。否则,就会出现立法在同一问题上,既存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理、又存在从严处理的矛盾规定。法律规定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条件,即我们在上文中介绍到的内容,而实践中特殊累犯往往针对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三种犯罪,并没有时间限制,任何时候再犯的话,都会构成特殊累犯。


...

·还没有文章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说到医疗纠纷的问题,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这也是一直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但是我们也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呢?都包含什么政策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私募基金募集时间为多久?
      私募基金募集时间为多久?一、私募基金募集私募基金募集是相对于公募募集而言,是就证券发行募集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募集和私募基金募集。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从购销合同的起草、签订到后面的履行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存在风险。然而针对不同的合同,所产生的风险也就不太一样。那么您知道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具体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合同名称风险只要是双方经......


·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会怎样?
      现在社会购物越来越方便,可以不出门在网上看中商品直接支付,就会有人把你买的东西送上门。然后,科技的发达也铸就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购物的便利,生产伪造一些劣质产品,通过销售这些产品而得到丰厚的收入,不管是生产还是销售伪劣产品一样都是违法的,那么......



·新疆乌鲁木齐律师孟子君办理毒品案件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探讨
      两个困难或问题,欢迎交流、探讨杨X贩卖运毒毒品近三公斤,是孟子君律师接受委托的毒品刑事案件之一。从侦查阶段,到审查起诉和补充侦查,案件几经周折,近日终于移送.起诉。基本的案情是:杨X从四川快递了一些食品,然后到新疆接收时被警方抓获,从其快递物......


·房产纠纷律师:如何卖掉二手房最安全
      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潜力是非常巨大的,但是很多卖房子的人都担心自己房产卖的不值而且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那么如何在卖二手房的时候得到安全保障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吴丁亚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股权激励取得股票转让税费如何计算?
      股权激励取得股票转让税费如何计算?一、股权激励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世界各国的大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创新激励方式,纷纷推行了股票期权等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Stockholder'srightsdrive)是一种通过经营......


·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有些人身处企业重要岗位,经常会接触到大额财物。如果其侥幸将企业财物拿回家,占为己有的话,按照法律规定是触犯了侵占罪。公司后期发现的话,如果追讨不成,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侵占罪立案标......


·如何分割遗产
      本文所讲的遗产分割的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主要有以下两种:一、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本人有个借贷官司但以按照原告要求还上了,事后原告又以种种原因
·别人在单位门口贴字帖,影响单位形象和个人名誉权,
·x,我和我老婆都是再婚的
·学校有没有承担赔偿汽车损失的法律责任?
·制x,一审判刑7年,紧急,5天之内就上诉
·车被撞坏了,对方全责,我能不能要求赔偿折旧费?
·当时未报,当时未报警,当时未报警,现场已不在,这种情况怎么温馨
·婚姻问题 性格不和
·离婚四年,前夫还纠缠,上门打闹
·对方欠钱不还
·各位律师帮帮我呀,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居住在一工厂的出租平房内
·你好,我lp可能由于我质疑她存在男女关系,她提出了离婚,我现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本人有个借贷官司但以按照原告要求还上了,事后原告又以种种原因
·别人在单位门口贴字帖,影响单位形象和个人名誉权,
·x,我和我老婆都是再婚的
·学校有没有承担赔偿汽车损失的法律责任?
·制x,一审判刑7年,紧急,5天之内就上诉
·车被撞坏了,对方全责,我能不能要求赔偿折旧费?
·当时未报,当时未报警,当时未报警,现场已不在,这种情况怎么温馨
·婚姻问题 性格不和
·离婚四年,前夫还纠缠,上门打闹
·对方欠钱不还
·各位律师帮帮我呀,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居住在一工厂的出租平房内
·你好,我lp可能由于我质疑她存在男女关系,她提出了离婚,我现

热门城市

·唐山律师
·
石嘴山律师
·
郑州律师
·
恩施律师
·
商洛律师
·
南岸区律师
·
玉溪律师
·
舟山律师
·
萍乡律师
·
宝鸡律师
·
梧州律师
·
泰安律师
·
那曲律师
·
宜春律师
·
海南律师
·
昌吉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