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哪些?(一)、发明或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1,只能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2,说明书和附图的解释作用3,
专利档案的限定作用(二)、外观设计
专利权保护范围1,保护的范围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2,不得列入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物品:
建筑物、桥梁;无固定形状的物质;不能单独出售和使用的;用肉眼难以判断的物品;把自然物作为外观设计的主体;纯属美术范围的作品;极容易进行的创作;模仿有名的著作、
建筑物、人物肖像的设计和图像;国徽、过期、
商标;文字及数字等等。二、怎样确定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
专利的侵权行为;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
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诉。
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
起诉,逾期不
起诉又不履行的,
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1、对于
专利侵权的赔偿,《关于审理
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
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
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1)以
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
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
专利权人的
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
专利产品利润所得之积,即为
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
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3)以低于
专利许可证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当事人以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人民法院处理
专利侵权赔偿将遵循上述原则。综合上面所说的,
专利权利只有拥有
专利的人才可以获得,但对于此权利保护的要求也是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对于在发明还有实用新型上, 以及还有外观上都需要有新颖性、还有创造性以及实用性;这样的
专利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