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
合同吗
根据《劳动
合同法》和《社会
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
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
合同,未参加养老
保险的,违反了劳动
合同法和社会
保险法的规定。
《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