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
著作权法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一、
商标法
著作权法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第一,保护的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供人们欣赏、学习和阅读的作品,如小说等;
商标权保护的是用于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和不同商品的商品和服务标记。
第二,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
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
商标法》不会保护在同一种或同一类商品上的两个相同的
商标。
第三,权利产生方式不同。
著作权通常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
商标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二、
商标权和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
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
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
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
商标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
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综上所述,这两部法律制度根本就没有任何可比性,虽然
商标和
著作权都属于
知识产权,但
知识产权具体进行划分的话,也是有区别的,就像是
商标权,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虽然是10年,但每次到期后都能续展注册,可是
著作权到期后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