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缓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
专利费用减缓新规定是怎样的?
专利费用减缓新规定具体如下:
根据《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第二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
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
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 、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
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
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
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
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 [3] 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3] 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
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
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
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
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
专利权人的,减缴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
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
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
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二、申请
专利要多少费用?
专利有三种种类,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
下面分别解释各种
专利的申请费用:
1、发明
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2、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费500元;
3、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费500元;
4、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申请
专利、转让
专利或者是将
专利授权给他人使用,一般都是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一定的费用的。此类纳税义务人,在纳税之前,若是确定自己满足税额减免条件的,那么在完成纳税申报之后,需要将证明自己满足条件的材料寄送给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