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拘留和入狱的区别在我国,经常会出新违法犯罪的事,为了惩罚犯罪分子,往往会处以刑事
拘留或者更严重的会入狱,那么刑事
拘留和入狱的区别是什么的,如何将他们区分开呢?想要了解这些,请看我们下面准备的治疗。
一、刑事
拘留和入狱的区别
刑事
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
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2、必须有法定紧急情况,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
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
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
拘留只是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是法院审判前,因为存在法定紧急情况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应急措施。然而入狱等于拘役(虽说拘役其实是在公安机关的拘役所里
执行,但是国内几乎没有所谓的拘役所,一般都在监狱里
执行)、有期、无期,这些都是刑罚,是法院判决后才能
执行的。
二、刑事
拘留主要特点
(一)有权决定采用
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
拘留,法院拥有司法
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
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
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
执行职务的;刑事
拘留。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
拘留,不论何种
拘留,均由公安机关
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
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
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
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
执行。(二)刑事
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
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
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
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
拘留。(三)刑事
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
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
拘留与
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四)刑事
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
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
逮捕,或者变更为
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
拘留的人。(五)刑事
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刑事
拘留和入狱的区别是什么呢?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了解到,
拘留和入狱的对象不同,
拘留是现行范或重大嫌疑分子,刑事
拘留是临时性的,入狱确实有一个判定的期限的,惩罚手段也不同。想要了解更多,可以向做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