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
一、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
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
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
2、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
违约一方当事人为明确自己义务是否还需要履行,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
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要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谓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确定,作为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在收到催告后尽早通知对方是否解除
合同。当事人对催告的合理期间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二、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有几种
1、解除权应是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私权利”,法律赋予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具体方式是通知对方即可。而只有在对方有异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换言之,法院只有对当事人解除
合同的行为效力的“确认权”.
2、
合同解除权的法定行使方式为“通知”(单方意识表示)、解除权的生效方式为“到达”(信息成功传递)。
法院送达
起诉状副本的行为也可以成为原告行使解除权的一种行为形式。
(1)
起诉状的内容能充分反映原告要求解除
合同的意识表示;
(2)法院送达
起诉状副本的行为方式受程序法的严格限制,可以有效保障将有权解除
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将要解除
合同的单方意识表示有效传达给另一方。
三、
合同解除权如何规定
1、
合同解除权就是
合同当事人依照
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
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
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2、行使
合同解除权的方法,《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
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3、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