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管辖如何确定,
管辖地在哪
一、
合同纠纷
管辖如何确定,
管辖地在哪
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辖。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
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
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
二、
合同纠纷的主观成因有哪些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
合同,那么、按
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
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
合同。例如,买卖
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
合同之后,
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
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
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
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再如,技术实施许可
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已经与另一方签订了独家许可
合同。但见另外一方又欲高价受让此技术,转让方则又将此技术许可给另外一方使用。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为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法院
管辖。所谓住所地,对于自然人来说通常是指户籍所在地,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
管辖。对于公司等法人机构来说,住所地就是注册登记地。
合同履行地点可以在
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要根据
合同实际履行的情况来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