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屋买卖关系可以等同于房屋买卖
合同吗?房屋买卖关系不等同于房屋买卖
合同,
合同是对法律关系的协议,而法律关系是
合同的中心内容,二者不能等同。我国法律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二、房屋买卖
合同的内容1、
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标的。标的是
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
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
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
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
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
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
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6、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
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
合同,保护非
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
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
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
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
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
违约责任等。7、
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有关房屋买卖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是需要严格按照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涉及
合同的签订,是需要双方以房屋买卖的法律关系来进行认定的,造成矛盾和纠纷的,是可以申请
起诉判决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