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离婚需要双方同意
离婚,并就
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草拟
离婚协议书,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
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无法就
离婚达成协议,可以准备上述资料并草拟
起诉状,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的确破裂,在
起诉时向法院一并提供,方便法院查明事实,及时作出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双方
离婚的判决。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或者双方均同意
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
离婚。一方不同意
离婚,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
起诉离婚,法院一般判决双方不予
离婚。坚持
离婚一方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过6个月再次
起诉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