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
专利权人享受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
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
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
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
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
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
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
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
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
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
专利标记和
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
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
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
专利权。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
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二、
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
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
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
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
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
专利法对于
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
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
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
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
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
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
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
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
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
专利权。要取得
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申请
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
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此处所讲的授予
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
专利权的实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