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规定中,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规定中,费用是如何收取的?一、强制执行费用如何收取
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2、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3、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强制执行中的特别规定
1、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方的财产或责令其完成一定的行为,不能强制执行其人身;
2、中止执行后,只要发现使执行延迟的情况消失或被执行方重新有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3、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强制执行费用的收取是在强制执行完成后法院向申请人收取的。强制执行费用根据执行金额、保全财产的金额来缴纳,另外应当注意的是强制执行费用不是诉讼费用,强制执行费用只针对于财产收取,人身权利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如果您需要申请强制执行,但不知道怎么计算应缴纳多少费用,不妨咨询一下相关律师,登录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将为您解答。


...

·还没有文章
·家庭财产的特征包括哪些?
      我们经常听到家庭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词。我们知道,家庭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拥有的。那么,家庭财产的特征包括哪些?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以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什么是家庭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


·畜牧饲养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农民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中......


·危险驾驶罪 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刑法》中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是拘役,但还要同时处罚金。当然实践中,很多犯了危险驾驶罪的人,最后都是适用缓刑的。那么在危险驾驶罪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危险驾驶罪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根据《刑法》第七十五......


·上班漏打卡公司作旷工处理可以投诉吗?
      首先,员工上班漏打卡,公司对此做旷工处理时,需要先确定公司是否依照规章制度处罚,并且规章是否具备相应条件。  其次,按规定,公司的规章制度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制定规章制度有民主程序  具体地,公司在制定规章时,经职工代表大会......



·俞城峰律师江西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相关事故当事人对此是不能漠然置之。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对此并不是十分重视,比如在交通警察做调查笔录时,对询问的问题的回答不是认真对待,觉得无所谓,有些人虽然对自己的回答给予了十分的注意,但在措词上却不是十分注意,结......


·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揭牌成立!
      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润元路南润益巷润南大厦东三楼邮编:215131电话:0512-12368传真:0512-12368苏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发生在苏州、无锡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伴随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苏州已成为外贸重镇。......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离婚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情况下,都是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法院才会受理案件的。说到诉讼费,很多人就有疑问,离婚的诉讼费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一、离婚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离婚诉讼费是人......


·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
      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所职工作,即可单方面解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在正式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约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毕业生应当尽量争取与用人单位直接签署正式合同。若......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有那些赔偿?
      一、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在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规定中,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律师说给他钱走走法官的后门就可以轻判,是真的嘛?
·脊椎3节粉碎性骨折应该算几级伤残,标准赔偿费用怎么算
·三人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其中一人有前科
·吸x,我老公吸x,我老公吸x,我想离婚怎么办
·如果父亲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能否向父亲的家人索要呢?
·被南京沙洲派出所抓到了南京
·车主有驾驶证,如果电子测速照了扣谁分,是立即扣车主的,还是
·小孩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算呢?
·温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厂里的工人在工作期间因到饭点去外买饭时被
·求助求助。。。。。
·车祸的赔偿。城市和农村的有什么差别呢。
·为什么现在的太多的人都没有人情味,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抑


推荐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律师说给他钱走走法官的后门就可以轻判,是真的嘛?
·脊椎3节粉碎性骨折应该算几级伤残,标准赔偿费用怎么算
·三人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其中一人有前科
·吸x,我老公吸x,我老公吸x,我想离婚怎么办
·如果父亲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能否向父亲的家人索要呢?
·被南京沙洲派出所抓到了南京
·车主有驾驶证,如果电子测速照了扣谁分,是立即扣车主的,还是
·小孩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算呢?
·温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厂里的工人在工作期间因到饭点去外买饭时被
·求助求助。。。。。
·车祸的赔偿。城市和农村的有什么差别呢。
·为什么现在的太多的人都没有人情味,是不是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抑

热门城市

·云南律师
·
五指山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
五家渠律师
·
博尔塔拉律师
·
哈密律师
·
上饶律师
·
仙桃律师
·
迪庆律师
·
烟台律师
·
淮安律师
·
伊犁律师
·
武威律师
·
红桥区律师
·
亳州律师
·
吉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