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强制猥亵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针对儿童的犯罪案件屡有发生,是另广您长和社会各界都比较痛心的一个问题。现在除了拐卖儿童案件以外,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就是会发现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对我国的儿童实施猥亵,虽然没有构成强奸,但是猥亵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强制猥亵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强制猥亵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猥亵罪和强奸罪的定义不同:
  
  强奸罪(刑法第236条),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三、处罚也不同: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规定,猥亵罪,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体(原告)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体(被告)是主观直接故意的,再者是在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性质不同
  
  猥亵是当众羞辱女人的性羞辱心,强奸是针对性而言的,动机是发生性行为,强奸即遂和强奸未遂的界定为有无发生性关系。
  
  在我国刑法当中,针对强制猥亵有着明确的法律条文,如果说对我国的妇女儿童实施猥亵,需要面临五年以下的刑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话,量刑起点在五年以上。除此以外,猥亵我国儿童,法院一般都会从重从严的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

·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
      很多人,面临选择性罪名时,就不知道该如何适用罪名了。选择性罪名,就是对于罪名可以选择使用,也可以概括适用。选择性罪名在我国的刑法罪名中占了三分之一的比重,所以掌握好选择罪名的适用问题很重要。选择性罪名尤其独特的特征,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一、选择性罪名的特征。罪名确定的科学与......


·我国刑法共同犯罪是如何处罚的
      共同犯罪当中至少要求有两个及其以上的人共同参与才行,另外也要求了必须都是出于共同故意,若其中有个别人是过失的话,这样的情况下也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一般在共同犯罪当中,针对不同的行为人具体的处罚不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我国刑法共同犯罪是如何处罚的。1、主犯及主犯的刑事责任《刑法......


·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就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或损害公私财物,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还有行为人非法持枪寻衅滋事,那么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这是两个罪名,犯罪嫌疑人构成非法持枪罪和寻衅滋事罪,对此的处......


·什么人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答: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5、人......


·一般情况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都会在公司或者
      一般情况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都会在公司或者用人单位工作较长的时间,如果在非常的情况下裁人的话,是个艰难的决定,同时牵扯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的问题,但是有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将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解除无......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有什么区别?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


·如何选择私募基金?
      如何选择私募基金?需要注意些什么一、如何选择私募基金?选择私募基金这不仅要从自身出发,审视自身需求,还需要重新审视私募基金,关注私募发展,适时调整基金。要做一个聪明的投资者而不是投机者。二、重审自身需求1、投资周期有多长?私募基金一般都有6个月的封闭期,在封......


·派遣工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江苏省的不予支持,根据江苏高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3条、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10条均规定,被派遣劳动者请求与劳动派遣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但劳务派遣单位同意的除外。...


·经济法抗辩权有哪几种?
      经济法抗辩权有哪几种?经济法抗辩权一共分为三类,即三大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这三种辩论法在经济秩序上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当然也维护了人们的一些利益。那么,这三大抗辩权的内涵以及适用的法定条件又是什么呢?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一)拟定合同程序内容1、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并结合公司规定,起草相关合同2、将拟定好的合同及时上交主管审定3、如为供销合同则直接送交法律顾问审定4、如非销售合同,直接送交主管部门审定5、如非销售合同......


·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申请的情形包括哪些?
      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申请的情形包括哪些?一、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申请的情形包括哪些?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


·离婚买房子要什么条件?
      房子对于个人或家庭来说都是避风的港湾,在外工作无论遇到多大委屈,下班后回到自己的房子里就能找到归属感,自由发泄。因此,尽管现状房价持续上涨,居高不下,但依然有很多人买房,有些夫妻离婚后单方也会买房,购置自己的小家,那么,离婚买房子要什么条件,这就是下面我们要解......



·金华看守所律师会见、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



·苏州市吴江区看守所
    苏州市吴江区看守所地址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横扇镇王焰村,俗称“吴江宛平看守所”,由苏......



·主犯和从犯如何区分?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有两个特征:第一,必须是集团犯罪中的犯罪分子。第二,必须实施了组织、领......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一、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1、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劳动关系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据)2、收到仲裁受理通知书。(申请到受理一般需要五天时间)3、被申......


·建筑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能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
      违约金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自行约定的事项,合同无约定的,当事人就不能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但并非说建筑工程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就是恣意违约,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强制猥亵罪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篮球训练过程中受伤算是工伤吗
·交通理培,一个交通事故的理培金额
·车子和登记证书都抵押了,现在没钱还怎么办?
·分手后房产如何解决,2010年当时买房子的时候
·我要仲裁的话需要提供什么东?
·我在娘家的口粮地,我想要回来,能不能san
·我要起诉一个人只知道名字和电话号码住址和身份证号码都不知道可以起诉
·单立户问题,我男友是房山区农户


推荐律师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篮球训练过程中受伤算是工伤吗
·交通理培,一个交通事故的理培金额
·车子和登记证书都抵押了,现在没钱还怎么办?
·分手后房产如何解决,2010年当时买房子的时候
·我要仲裁的话需要提供什么东?
·我在娘家的口粮地,我想要回来,能不能san
·我要起诉一个人只知道名字和电话号码住址和身份证号码都不知道可以起诉
·单立户问题,我男友是房山区农户

热门城市

·海口律师
·黔东南律师
·长沙律师
·聊城律师
·津南区律师
·厦门律师
·泰安律师
·河北律师
·台南律师
·庆阳律师
·石景山区律师
·琼中律师
·汕尾律师
·运城律师
·驻马店律师
·丰台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