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索赔。发生
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
医疗费:按照
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
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
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
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
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
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
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以上赔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