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提交
专利申请,经过
专利局初步审查。
专利主管机关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
专利法关于申请形式要求的规定。第二,经过初步审查后进行早期公开。
专利局收到发明
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实质审查。发明
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
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
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第四,授权登记公告。发明
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
专利局作出授予发明
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
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