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赠与是实践性行为,
房产必须要过户才能产生效力。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
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没办理新
房产证,住
房产权还是属于原房主所有。住
房产权是属于
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没有过户,住
房产权和受赠方无关。双方签署的住房赠与
合同,只要是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欺骗或胁迫前提签署,是有效的,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受赠方可以凭
合同要求过户住房。规定没有过户的住房,赠与
合同没有公证的,房主随时可以撤销赠与。公证的赠与协议,或过户的住房,不能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