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政府机关发布的公文的一种,认定的事实能作为证据直接引用,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书,是书证,能否作为民事案件证据,要看与待证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
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案件证据出示符合法律对证据的要求。但以前的决定书作为证据的效率,要视具体情况而属论。《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
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
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
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
商标并将该更换
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
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