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
商标侵权,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一)未经
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的
商标的; (二)未经
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近似的
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
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
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
商标并将该更换
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
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
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
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