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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雇佣关系是大量存在的,这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约定由一方提供劳务,而另一方支付报酬。通常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纠纷是按照民事争议来处理的。那要是在雇佣关系期间受伤的话,此时该如何赔偿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带来雇佣关系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问题要咨询?最新雇佣关系赔偿标准雇佣关系赔偿标准 个人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该条第三款又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身体受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信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该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该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因伤致残 在前项赔偿项目基础上增加以下项目: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残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60周岁以下按20年)但六十岁周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上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年限×伤残赔偿指数。(“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数额视具体情况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有二种情况除外:赔偿义务人以书面方式承诺赔偿的,二是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5、康复费:指在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阶段实际发生的并且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原则上等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和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因伤死亡 在前项赔偿项目基础上增加以下项目: 1、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六个月的工资总额。 3、被扶养人生活费:见因伤致残的被扶养人生活费部分。 4、交通费:指亲属办理丧事宜支出的合理的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准。 5、住宿费:指亲属办理丧事家宜支出的合理的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以国家工作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6、误工费:指亲属为办理丧事耽误工作而造成的损失;标准参照其它误工费标准。 7、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数额视具体情况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有二种情况除外:赔偿义务人以书面方式承诺赔偿的,二是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受雇人员要是受到了人身损害,此时不能按照工伤来处理,而仅仅是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雇佣关系赔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才能确定。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还没有文章 ·签订购房居间合同反悔怎么办 如今房产中介公司遍布大街小巷,成为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主力军。我们都知道,通过中介买卖房屋需要签订购房居间合同,那么当自己签完合同后,因为价钱等原因不想继续交易,感觉后悔该怎么办,是否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支付违约金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投标保证金退还吗 投标保证金退还吗?法律规定,想要参与投标的人必须要按照规定先支付一定的投标保证金。那么日后这个投标保证金退还吗?如果要退的话,具体的退换时间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投标保证金退还吗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 ·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城市的道路建设对于城市间的经济共同发展有重要的作用,规划道路建设方案有时会涉及到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的问题,对此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来对农民作出经济补偿,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根据最新的政府规定的我们和您......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准则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准则是怎样的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 ·一宗盗窃案不起诉决定之成功案例 案由:盗窃罪一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辩护人:周兴芳律师单位: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对林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作出减轻处罚量刑建议或不起诉之法律意见书长乐市人民法院: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之女林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贵...... ·安徽阜阳市股权转让合同问题 近日,李会民律师受安徽阜阳市某商贸公司老板委托,为其起草股权转让合同,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是向公司股东转让还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因涉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程序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玉环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玉环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聘请律师去玉环县看守所会见家属亲人、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理、维护犯罪嫌...... ·征地拆迁怎么拆,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征地拆迁怎么拆,拆迁补偿包括哪些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如今,不少地区都开始进入征地拆迁的关键阶段,政府相关部门对此肯定是轻车熟路,但对于广大被拆迁人来讲,可能就不知道征地拆迁怎么拆,...... ·广东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广东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广东省颁发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规范用人单位的法律行为,该条例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制定的,那么其内容包含了哪些方面?为您解答。广东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 ·最新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 非法经营可能很多人都比较的了解尤其是从商的人,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在很多人看来完全是一头雾水,为了扩大人们的知识面,人们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网在下文详细阐述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以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客观要件以及损害后果。一、...... 相关法律问答: ·您做过传销成功案例,您的代理费多少钱?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前男友向我借了十五万多,有支付宝微信转帐 ·前几天我坐飞机,飞机的全额是630元,结果只给我邮寄了516元的发票请问此种情况 ·怎么样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 ·我家房屋016月装修完,因城市建设0160-11月进行评估这样合理吗san ·房产证只有老公一人的名字,他自己去信用社把房子抵押了,把贷款的钱借给了朋友我该怎 ·本莊人借錢電話不接,去他傢里要,他家裡人說沒有,我只好求助法 ·欠工钱不给 ·我有一套房产被政府征属夫妻共同房权收因种种原因女方不同意签字,一方签字有法律效力 ·老板拖欠工资几个月了,打电话没人接手机也关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请教各位朋友问题,有问题请教各位‚具体如下:我弟弟2月5号借给别人2 ·我家是农村的家里没有住房,2011年盖的房屋2012年7月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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