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诈骗罪属于什么样的犯罪类型?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较为完善了,但是法律规定依旧存在着漏洞,导致在社会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不少犯罪现象。诈骗行为就是其中较为频繁出现的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诈骗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在确定犯罪行为后,其处罚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一、诈骗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依据刑法分则,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诈骗罪的条文规定在《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当中。
  
  诈骗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诈骗犯罪专门作了具体规定,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对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专门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诈骗行为与其他行为的划分
  
  1、认定诈骗行为与借贷行为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认定诈骗行为与因亏损躲债的行为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认定诈骗行为与招摇撞骗行为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
  
  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需要根据具体的诈骗案件来判断,就司法实践来说,一般会将诈骗案件与借贷行为、躲债行为以及欺骗行为相混淆,具体讲照片行为归属为何种犯罪行为,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来分析,继而才能确定惩罚标准。
  
  ...

·持枪入室抢劫伤人的有关量刑问题
      入室抢劫是常见的犯罪行为,对于持枪入室抢劫也就不足为奇了。您都知道,抢劫已经是很严重的犯罪,持枪入室抢劫的行为更具社会危害性,所以对持枪入室抢劫伤人的量刑问题,您也较为关注。下面将具体介绍其量刑问题。一、什么是抢劫罪?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


·行贿罪要怎样立案 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都说送礼好办事,所以小到家长给老师送礼,大到投资商给国家公职人员送礼的现象是越来越多。由于很多人没有法律常识,殊不知这种行为也可能会构成行贿罪。但其实行贿行为也要在达到了规定立案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犯罪。那就叫行贿罪要怎样立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行贿罪要怎样立案......


·怎么认定诽谤罪,诽谤罪判刑?
      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诽谤罪。一旦侵害人的行为符合诽谤罪的犯罪构成,受害人要及时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具体来说怎么认定诽谤罪?而在认定之后又该如何对诽谤罪判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认定诽谤罪1、客体......


·非法传销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传销是一种犯罪活动行为,因为它扰乱了社会活动秩序,并且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而且传销对于一些知识或者辨识力不够的人而言具有一定的洗脑性,不知不觉间就哄骗着被传销的人把钱如同流水般花了出去。我们为您整理了非法传销罪司法解释,一起来看看吧。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
      婚前财产是指男女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通常是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来认定的。因此,要是夫妻日后不幸离婚的话,那么这部分财产也不能进行分割。那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新婚姻法规定婚......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公司收购是一种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方法,公司的收购包括了兼并与收购这两种方式,想要进行以上的两种收购程序首要的就是需要一份公司收购协议。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公司收购协议范本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收购协议范本转让方:有限公司(以下......


·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应采用的方法是什么
      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应采用的方法是什么目前大多数企业对于企业自身的债权债务管理不够重视,导致企业债权债务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更好地明确企业债权债务关系,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应采用的方法是什么呢?接下来,我......


·约定违约金过高,但在当事人未到庭等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应否主动调整?
      守约方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约定违约金,违约方未出庭应诉缺席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兼顾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根据能够查明的案件事实,经审查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的,可以予以适当调整。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即使人民法院就当事人之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一、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


·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现在很多年轻人结婚习惯婚前买房婚后入住,婚前买房是办理结婚登记前由双方共同出资或者由一方购买。很多人在离婚时房产的归属权上发生纠纷,不知道婚前房产应该怎样分割。那么,新婚姻法婚前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


·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
      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在城市里奋斗打拼的人民总会遇到租房的烦恼,不仅是因为程序复杂,房源信息也是不太容易获取。因此,寻求中介的帮助就成了许多人的选择之一。那么,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下文中我们对此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答。人们签订居......


·什么是财产税?财产税的类别有哪些?
      在众多纳税科目中,并非所有纳税对象都是针对企业。有的税目纳税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人,其中财产税的纳税对象就是指拥有财产的个人或者企业。而财产税主要征收的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具体物质怎么分类。我们通过下文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财产税的类别。什么是财产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



·辽宁省丹东市刑事律师宫翠茹对武某涉嫌行贿提供法律援助案例
      被告人武某是一名大货车司机,多年来一直从事货运业务。2012年5月份,武某在和朋友吃饭的过程中认......



·南京IP律师
    南京IP版权律师专注于文学、影视、游戏、动漫、戏剧、网络等方面涉及著作权、专利权、......



·14岁少年成教师在我国可以吗
      在我国,当教师是需要考取教师证,那么到底14岁少年成教师在我国可以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14岁少年成教师在我国可以吗14岁少年在我国是可以担任教师的,考教师证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只有学历限制。你是本科可以报考高中及以下教师证。职高是可以......


·如何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
      司法实践中将手机短信是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 &......


·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的权利相对比较淡,而法律在这段期间提供的保护也是比较少的,于是有的单位就在试用期内随意的辞退劳动者。但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试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诈骗罪属于什么样的犯罪类型?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对方车辆追尾全责,我方是营运车辆、修车需要两天时间、对方走的
·如果自己离开自己的老公算不算被人拐走?
·我在xx工地工作1个月,包工头口头答应1个礼拜给我结清工资请求林律师该如何维权更
·我是公交公司的一名驾驶员。从业七八了。与公司签订了无限期合同。今在医院查出患有疾病。于是在家休
·前夫欠的债用偿还吗,前夫09年9月借的债
·我想离婚,因为我的过错*上了别人,想和他过,他不同意离婚,说离婚是他的底线我到底
·交通方面打官司吗?
·13岁女孩可以做微商吗?违法犯罪吗?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对方车辆追尾全责,我方是营运车辆、修车需要两天时间、对方走的
·如果自己离开自己的老公算不算被人拐走?
·我在xx工地工作1个月,包工头口头答应1个礼拜给我结清工资请求林律师该如何维权更
·我是公交公司的一名驾驶员。从业七八了。与公司签订了无限期合同。今在医院查出患有疾病。于是在家休
·前夫欠的债用偿还吗,前夫09年9月借的债
·我想离婚,因为我的过错*上了别人,想和他过,他不同意离婚,说离婚是他的底线我到底
·交通方面打官司吗?
·13岁女孩可以做微商吗?违法犯罪吗?

热门城市

·江北区律师
·桃园律师
·朝阳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贵阳律师
·武威律师
·内蒙古律师
·昌都律师
·宁夏律师
·黔西南律师
·广西律师
·三沙律师
·天津律师
·商丘律师
·德宏律师
·乌兰察布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