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
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的,都有
上诉权,都可以
上诉。对被告人的
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
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
上诉。对被告人的
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