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管辖优先吗,协议
管辖的条件有哪些我国的
管辖分为协议
管辖、专属
管辖、级别
管辖,而协议
管辖在生活中是最常用的,很多人对此就有一个疑问,协议
管辖的效力优先于其他
管辖吗?关于协议
管辖优先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一、协议
管辖优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依照我国法律规定,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
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
管辖;并且此种约定
管辖优先于一般
管辖。二、协议
管辖必须满足的条件协议
管辖,又称合意
管辖或者约定
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
管辖法院。协议
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
管辖的案件,只限于
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
合同案件。(2)当事人协议选择
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3)必须以书面
合同的形式选择
管辖,包括书面
合同中的协议
管辖条款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
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5)协议
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
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上述就是我们对于协议
管辖优先的解答,由上可知,只要协议
管辖没有违背专属
管辖和级别
管辖的规定,协议
管辖的效力就会优先于另外两种
管辖。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告知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